请输入关键字
城阳区博物馆藏品代为保管、鉴定、养护、修复及咨询等公共服务制度
时间:2022.01.08

一、职责

1、城阳区博物馆提供收藏品寄存、代管服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。

2、库房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馆收藏品寄存、代管服务工作。  

二、收藏品寄存、代管服务工作具体内容

1、寄存、代保管收藏品必须具备文物藏品资格的合法藏品。

2、寄存、代保管收藏品的归属权不变,收藏者可以随时取回藏品。

3、寄存、代保管的收藏品在城阳区博物馆展示时,应征得收藏者同意后,标明收藏者身份。

4、寄存、代保管的收藏品,城阳区博物馆可提供免费的保管、养护、修复服务,作为回报,我馆享有寄存、代保管收藏品的出版权、研究权、展示权。

5、收藏者和城阳区博物馆在自愿的基础上,依法订立相关寄存、代保管协议;所有寄存、代保管的收藏品在签订协议前应经过有关专家的鉴定,待签订协议后方能入库。

三、代管收藏品鉴定制度

1、库房管理人员对代管藏品进行统计,并上报本馆及上级主管部门,请求对代管藏品进行鉴定。

2、上级部门批准后,由库房管理人员对每件代管藏品进行来源、用途等相关内容整理以备鉴定之用。

3、本馆设定时间,组织鉴定小组对代管藏品进行鉴定。鉴定时,专人记录,对每件代管藏品填写鉴定意见。

4、鉴定后的代管藏品上报省、市文物局进行审批。

5、审批后的代管藏品与本馆藏品享有同等的保存条件。

四、代管藏品的养护、修复及咨询等公众服务制度

1、提供代管藏品的养护、修复及咨询和帮助服务的人员均为我馆熟悉业务的专业人员。

2、养护、修复咨询和帮助服务的人员在接受咨询时必须态度和蔼、用语文明,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。

3、对咨询中可能出现的不同意见或咨询时,服务人员不得耍态度,不得简单地把问题推向其他部门。

4、咨询中如发现问题重大的、紧急的藏品养护、修复情况和事项时,应向咨询者明示,并提出相关建议。

5、咨询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向本馆保管部进行藏品养护、修复和帮助咨询。

联系方式:0532-66730087(办公室)

 

参观服务
全景
教育
藏品
文创